来源:各地住建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住建部
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提出: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近日,泸州、赣州、抚州等多地发文,调整工程资质审批有关事项,7月1日起取消三级资质审批,各类资质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泸州
各区县住建局、有关建筑企业: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为与新标准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6月15日前,有新办和增项资质需求的建筑企业及时进行申报。
二、2021年6月15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三、具体恢复审批时间及审批方式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
赣州
6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7月1起,推行资质审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审批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自6月11日起受理的权限内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审批等资质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7月1日以后,以上各类资质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1日
抚州
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自2021年6月16日起受理的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
二、2021年7月1日以后,我局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不必担心,去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2020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
2020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试点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
2021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试点地区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