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金华、江西赣州两地发布关于企业资质核查的通报。


两地共通报344家建企,涉及453项资质。未通过的原因都为注册建造师、技术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数量不足,不达标。其中,建造师不达标的建企有338家,占比约98%


01

浙江金华



近日,金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通报批评322家建企均为建造师不达标。


限期整改要求:

  • 限期整改时间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

  • 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

  • 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新工程。

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条件的,将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02

江西赣州




7月8日,赣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赣州市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通报》。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22家,其中16家的原因是注册建造师人员数量不足


主要问题

  •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 部分人员社保问题。部分企业未能按照要求为企业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缴纳社保。

处理结果:

  • 整改期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为限。

  • 整改期内,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的升级、分立、合并等事项,不得承揽(包括 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被通报不合格资质项的新工程。

  • 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撤回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 核查期内迁移至其他地市的企业将函告企业现注册所在地住建局进行核查。


附两地限期整改部分名单:

金华


赣州

文件原文: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金华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金市建建〔2021〕4号),我局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对我市所有最高等级为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注册人员达标情况进行核查,现将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期整改要求

限期整改时间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条件的,将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动态核查要求

1.为实现金华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实行常态化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建筑市场动态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公布。

2.动态核查结果与金华市建筑市场企业维护平台企业信息、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等关联。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属地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力度,并督促企业及时完善“省诚信平台”相关数据,以确保企业资质的有效存续。

附件:金市建建〔2021〕12号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xlsx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日

原文链接:

http://zjj.ganzhou.gov.cn/gzszfcs/c103503/202107/055b7524f49f4043be0121c07d50f3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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