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建考试报名的结束,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对于考生的报名情况陆续开展报考资格核查。
近日,广西、辽宁、长沙等地人事考试中心先后发布报名无效人员名单公示。
辽宁:250名考生因条件不符,给予报名无效处罚。
广西:119人报名作废,作废理由包括填写的所学专业与本次考试允许报名专业不符或提供虚假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不实承诺行为。
长沙:57人当次考试报名无效,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
8月16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辽宁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的公示》。共250人报名无效。
经查,250人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名单如下(上下滑动可查看全部)
8月17日,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试报名无效人员名单的通知》。
经核查,119名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所学专业与本次考试允许报名专业不符或提供虚假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属于不实承诺,现决定给予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名单如下(上下滑动可查看全部)
8月19日,长沙市人社局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刘泽仁等57人考试报名无效公告》。
57人在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上述人员当次考试报名无效。
▼名单如下(上下滑动可查看全部)
距离准考证打印时间越来越近
所以小编整理各地准考证打印时间
快来查收!
序号 | 地区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1 | 四川 | 9月6日至9月10日 |
2 | 青海 | 9月7日9:00-2021年9月10日24:00 |
3 | 安徽 | 9月7日16:00后 |
4 | 西藏 | 9月7日至9月10日 |
5 | 福建 | 9月6-9月10日 |
6 | 贵州 | 9月6日9:00至9月10日16:00 |
7 | 天津 | 9月8日9:00至10日24:00 |
8 | 海南 | 9月6日至9月10日 |
9 | 广西 | 9月6日8:00至9月12日14:05 |
10 | 湖北 | 9月6日9:00—9月12日14:00 |
11 | 内蒙古 | 9月6日10:00—9月10日 |
12 | 河南 | 9月6日9:00至9月10日17:00 |
13 | 山东 | 9月7日9:00至9月12日14:05 |
14 | 云南 | 9月6日起 |
15 | 浙江 | 9月6日至10日 |
16 | 江西 | 9月6日至9月10日 |
17 | 北京 | 9月7日至9月12日 |
18 | 重庆 | 9月6日至9月10日 |
19 | 辽宁 | 9月6日9:00至9月10日24:00 |
20 | 甘肃 | 9月7日至9月12日 |
21 | 宁夏 | 9月6日9:00至9月12日9:00 |
22 | 江苏 | 9月6日至9月12日 |
23 | 吉林 | 考前一周内 |
24 | 陕西 | 试前7日内 |
25 | 广东 | 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
26 | 河北 | 9月6日-9月10日 |
27 | 上海 | 9月7日10:00-9月10日16:00 |
28 | 黑龙江 | 9月6日-9月9日 |
29 | 新疆 | 考前一周 |
30 | 湖南 | 9月6日9:00 — 9月10日17:00 |
31 | 兵团 | 考前一周打印 |
32 | 山西 | 9月7日至10日 |
文件原文: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 〔2021〕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规定,如考试前核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经核查,刘德禄等119名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所学专业与本次考试允许报名专业不符或提供虚假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名单见附件),属于不实承诺,现决定给予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试报名无效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8月 17 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0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吕*等250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3日
经核查,刘泽仁等57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上述人员当次考试报名无效。
特此公告。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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